医院救护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医疗车系列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卫生院救护车医疗车系列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急救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 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 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景区观光车及其他用途电动车系列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主班司机应保持手机随时通畅,派车由总值班统一安排,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 医疗车系列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三、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 ,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四.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五.卫生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六、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现在国家规定120救护车将取消“空驶费”。这对生病的人们来说是极大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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